校管會主席由教育局首席教育主任(新界)擔任,其他成員包括校長、兩位教師代表、兩位家長代表、一位舊生代表及三位新界鄉議局代表。
校管會的權責包括:制訂學校管理政策和策略、 監督校務的策劃和推行、訂定周年計劃及預算、促進學生教育、建立有效的溝通渠道、議定教師專業發展、評核學校成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