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校在今年繼續推行下列各類獎勵計劃

 

(甲)學科獎項:

本校設有「學業獎勵計劃(學科獎)」,以鼓勵學生於校內考試及中期測驗中考獲良好成績,獲獎準則如下:

()標準學科獎

在學期考試及中期測驗中考獲以下成績者均可獲獎:

至中:語文科成績達70分;其他科目成績達80分。

中四至中七:語文科成績達65分;文商科科目成績達70分,數理科目成績達75分。

另據每次考核後,凡獲四科或以上的學科獎的同學,除獲學科獎獎狀外,並獲發書券以示鼓勵獎項分別在中期測驗及學期考試後頒發。

()班別學科獎

每班每科最高分的兩位同學均可獲「班別學科獎」。獲獎同學均可得到班別學科獎獎狀以示獎勵。獎項分別在第一次中期測驗後、上學期考試後、第二次中期測驗及散學禮上頒發。

()個人進步獎

中期測驗及期考考試之後,總成績有進步(兩次測驗及考試作比較)的學生均可獲得個人進步獎。總分進步4069分獲三等獎,總分進步7099分獲二等獎,總分進步100分或以上的獲一等獎。所有得獎的同學均會獲書券以示鼓勵。另外,如同學在測驗及考試均有進步獎,在散學禮中更可獲持續進步大獎,同樣可得書券以示鼓勵。

(四)功課獎勵   

為了鼓勵同學做好功課,鞏固課堂所學,並藉此培養他們的責任感及積極處事態度。今年上下學期仍設有「功課卓越獎」及「功課進步獎」,由任教老師提名,獲獎同學均可獲發獎狀以資表揚。

 

(乙)品行獎項:

()持續性評估:摘星獎勵計劃

透過家校合作及對同學在品德、學業的表現上作持續性評估,使老師、家長更瞭解同學的學習和生活情況,手培育學生的成長,從而建立正面的價值觀。

實施方法:

老師發現同學在品德、學業方面有進步,即可簽發學業星或品德星。每位老師每日最多可簽發每位學生學業星、品德星各1粒。

家長發現子女在家中有良好表現,每日可簽發1粒家長星。

獎勵:

i.        3粒星,可相等於1分「嘉獎記功獎勵計劃」。

ii.    全年累積最多星的5位同學,將可獲「每月之星」計劃內的獎勵。

 

(一)

iii.其他獎勵

金星:累積120粒星,可獲頒金星獎狀及獎品。

銀星:累積80粒星,可獲頒銀星獎狀及獎品。

銅星:累積50粒星,可獲頒銅星獎狀及獎品。

     (二) 總結性評估:「嘉獎記功獎勵計劃(品行)」

本校亦設有「嘉獎記功獎勵計劃(品行)」獎勵在服務,校外比賽或課外活動方面有出色表現及行為良好的學生,參加者若獲嘉許分數60分,可得一個優點;獲嘉許分數120分,可得一個小功; 獲嘉許分數150分,可得一個大功,並獲發獎狀以資鼓勵。

 

(丙) 全年大獎

本校今年繼續設立學生獎勵計劃的全年大獎獎項,設金、銀、銅獎各一名,在學年終頒發,以獎勵在學業和品行上全校表現最特出(最高分)的三位同學。嘉獎記功計劃、摘星獎勵計劃(品行部份)及學科、功課獎及進步獎(學業部份)各獎均會計算在內。(同學必須於學業部份和品行部份獲分數才符合得獎資格)分數計算方法如下:

所獲獎項

兌換分數

嘉獎記功計劃之優點

1優點=60分

嘉獎記功計劃之小功

1小功=120分

嘉獎記功計劃之大功

1大功=150分

摘星計劃每3粒星

1分

功課進步獎

每一科10分

功課卓越獎

每一科20分

標準學科獎

每一科60分

班別學科獎

每一科30分

個人進步獎(一等獎)

60分

個人進步獎(二等獎)

30分

個人進步獎(三等獎)

10分

以所有獎項的分數總和計算,最高分的同學獲金獎,得書HK$800;第二高分的同學獲銀獎得書劵HK$600;第三高分的同學則獲銅獎得書劵HK$500。

 

    (丁)公開試成績優異獎學金

本校亦設有校董會獎學金獎勵在公開考試考獲優異成績的學生。

 

    (戊)學生發展獎勵

學生發展委員會去年舉辦「每月之星」計劃及「廸士尼與你有個約會」計劃,獎勵達標學生,結果非常成功。今年仍會舉辦上述獎勵計劃,凡在校有特出表現,如尊重別人、敬師愛友,或參加服務表現傑出;或學業成績大進;或積極參與英文活動的同學,都可獲得老師提名為「每月之星」,並由有關老師在早會上公開表揚。獲提名的同學如能保持優良品行,可在學年終免費參加「海洋公園」或「廸士尼樂園」一日遊一次,以資嘉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