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校在今年繼續推行下列各類獎勵計劃
(甲)學科獎項:
本校設有「學業獎勵計劃(學科獎)」,以鼓勵學生於校內考試及中期測驗中考獲良好成績,獲獎準則如下:
(一)標準學科獎
在學期考試及中期測驗中考獲以下成績者均可獲獎:
中一至中三:語文科成績達70分;其他科目成績達80分。
中四至中七:語文科成績達65分;文商科科目成績達70分,數理科目成績達75分。
另據每次考核後,凡獲四科或以上的學科獎的同學,除獲學科獎獎狀外,並可獲發書券以示鼓勵。獎項分別在中期測驗及學期考試後頒發。
(二)班別學科獎
每班每科最高分的兩位同學均可獲「班別學科獎」。獲獎同學均可得到班別學科獎獎狀以示獎勵。獎項分別在第一次中期測驗後、上學期考試後、第二次中期測驗及散學禮上頒發。
(三)個人進步獎
中期測驗及期考考試之後,總成績有進步(兩次測驗及考試作比較)的學生均可獲得個人進步獎。總分進步40至69分獲三等獎,總分進步70至99分獲二等獎,總分進步100分或以上的獲一等獎。所有得獎的同學均會獲發書券以示鼓勵。另外,如同學在測驗及考試均有進步獎,在散學禮中更可獲持續進步大獎,同樣可得書券以示鼓勵。
(四)功課獎勵
為了鼓勵同學做好功課,鞏固課堂所學,並藉此培養他們的責任感及積極處事態度。今年上下學期仍設有「功課卓越獎」及「功課進步獎」,由任教老師提名,獲獎同學均可獲發獎狀以資表揚。
(乙)品行獎項:
(一)持續性評估:摘星獎勵計劃
透過家校合作及對同學在品德、學業的表現上作持續性評估,使老師、家長更瞭解同學的學習和生活情況,携手培育學生的成長,從而建立正面的價值觀。
實施方法:
老師發現同學在品德、學業方面有進步,即可簽發學業星或品德星。每位老師每日最多可簽發每位學生學業星、品德星各1粒。
家長發現子女在家中有良好表現,每日可簽發1粒家長星。
獎勵:
i.
每3粒星,可相等於1分「嘉獎記功獎勵計劃」。
ii.
全年累積最多星的5位同學,將可獲「每月之星」計劃內的獎勵。
(一)
iii.其他獎勵﹕
金星:累積120粒星,可獲頒金星獎狀及獎品。
銀星:累積80粒星,可獲頒銀星獎狀及獎品。
銅星:累積50粒星,可獲頒銅星獎狀及獎品。
(二) 總結性評估:「嘉獎記功獎勵計劃(品行)」
本校亦設有「嘉獎記功獎勵計劃(品行)」獎勵在服務,校外比賽或課外活動方面有出色表現及行為良好的學生,參加者若獲嘉許分數60分,可得一個優點;獲嘉許分數120分,可得一個小功; 獲嘉許分數150分,可得一個大功,並獲發獎狀以資鼓勵。
(丙) 全年大獎
本校今年繼續設立學生獎勵計劃的全年大獎獎項,設金、銀、銅獎各一名,在學年終頒發,以獎勵在學業和品行上全校表現最特出(最高分)的三位同學。嘉獎記功計劃、摘星獎勵計劃(品行部份)及學科、功課獎及進步獎(學業部份)各獎均會計算在內。(同學必須於學業部份和品行部份獲分數才符合得獎資格)分數計算方法如下:
| 所獲獎項 |
兌換分數 |
| 嘉獎記功計劃之優點 |
1優點=60分 |
| 嘉獎記功計劃之小功 |
1小功=120分 |
| 嘉獎記功計劃之大功 |
1大功=150分 |
| 摘星計劃每3粒星 |
1分 |
| 功課進步獎 |
每一科10分 |
| 功課卓越獎 |
每一科20分 |
| 標準學科獎 |
每一科60分 |
| 班別學科獎 |
每一科30分 |
| 個人進步獎(一等獎) |
60分 |
| 個人進步獎(二等獎) |
30分 |
| 個人進步獎(三等獎) |
10分 |
以所有獎項的分數總和計算,最高分的同學獲金獎,得書劵HK$800;第二高分的同學獲銀獎,得書劵HK$600;第三高分的同學則獲銅獎,得書劵HK$500。
(丁)公開試成績優異獎學金
本校亦設有校董會獎學金獎勵在公開考試考獲優異成績的學生。
(戊)學生發展獎勵
學生發展委員會去年舉辦「每月之星」計劃及「廸士尼與你有個約會」計劃,獎勵達標學生,結果非常成功。今年仍會舉辦上述獎勵計劃,凡在校有特出表現,如尊重別人、敬師愛友,或參加服務表現傑出;或學業成績大進;或積極參與英文活動的同學,都可獲得老師提名為「每月之星」,並由有關老師在早會上公開表揚。獲提名的同學如能保持優良品行,可在學年終免費參加「海洋公園」或「廸士尼樂園」一日遊一次,以資嘉許。